2012年3月5日9:30分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副局长王炳杰及李所长、吕副所长等领导莅临呼和浩特颐高数码广场管理部讲解《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市场主办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市场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店长刘静女士携全体员工热情接待并签订了市场主办单位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